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,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,促进经济持续稳进向好,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19日-12月28日。
其中提到,落实新能源汽车减免购置税等政策。落实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优化等电价政策,全年新增公共充电桩20000根以上。
推动杭州市有序取消小客车限行限牌等政策。以“浙里来消费”为主线,2024年,组织促消费活动2000场以上。
支持深化“味美浙江”餐饮品牌建设,举办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200场以上。培育壮大商贸业市场主体,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,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。
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。实施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攻关,省财政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,对项目绩效突出的给予滚动支持。
省地联动的省重大科技项目,原则上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联动支持。
链主(雄鹰)企业申报省“尖兵”“领雁”省重大科技项目的,可不纳入归口管理部门限额。
支持构建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、高校院所支撑、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,对创新联合体实施的能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,省市县联动可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经费。
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、增发国债、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,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少于60亿元,全省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600亿元左右。